本文摘自于2021年商务部出版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20》的跨境电子商务报告部分。以下是原文: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为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国际贸易面临严峻挑战。作为新兴贸易业态,跨境电商凭借其线上化、多边化、本地化、非接触式交货、交易链条短等优势,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为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力量、拉动 ”双循环”新格局的关键纽带。

4.1 发展现状

4.1.1 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保持高速增长

2020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海关总署数据显示,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1.69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31.1%。其中,出口额1.12万亿元,增长40.1%;进口额0.57万亿元,增长16.5%。全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验放进出口清单达24.5亿票,同比增加了63.3%(见图4-1)。

图 4-1 2017—2020年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总额及增速CD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4.1.2 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品类集中度较高

从商品品类看,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额排名前十的品类合计占比为97%,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光学、医疗等仪器;钟表;乐器、革、毛皮及制品;箱包;肠线制品等实现快速增长,增速均超过30%(见表4-1)。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排名前十的品类合计占比为99%,活动物;动物产品、光学、医疗等仪器;钟表;乐器等实现较快增长,增速均超过25%(见表4-2)。

表4-1 2020年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额排名前十的品类占比情况及增速

商品品类 占比 (%) 同比增速 (%)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51 161.3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18 106.0
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9 10.6
杂项制品 5 29.4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4 20.1
革、毛皮及制品;箱包;肠线制品 2 31.4
贱金属及其制品 2 39.2
光学、医疗等仪器;钟表;乐器 2 40.9
鞋帽伞等;羽毛品;人造花;人发品 2 30.0
珠宝、贵金属及制品;仿首饰;硬币 2 34.2

数据来源:商务大数据

表4-2 2020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排名前十的品类占比情况及增速

商品品类 占比 (%) 同比增速 (%)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44 24.6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制品 35 21.6
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4 23.0
杂项制品 4 21.9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2 8.9
光学、医疗等仪器;钟表;乐器 2 28.4
活动物;动物产品 2 37.4
鞋帽伞等;羽毛品;人造花;人发品 2 18.6
革、毛皮及制品;箱包;肠线制品 2 11.9
动、植物油、脂、蜡;精制食用油脂 2 20.6

数据来源:商务大数据

4.1.3 跨境电商贸易伙伴日益多元化

从贸易伙伴看,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来源地排名前十的分别为:中国香港、日本、韩国、美国、澳大利亚、荷兰、新西兰、德国、西班牙、英国。中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目的地排名前十的分别为:马来西亚、美国、新加坡、英国、菲律宾、荷兰、法国、韩国、中国香港、沙特阿拉伯。

4.1.4 跨境电商发展区域格局呈现东强西弱

从规模来看,东部沿海地区仍处于领先地位。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总额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广东 浙江 河南 福建 湖南,其中广东省的总额远超过其他省份,强弱差距明显。从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来看,2020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总额排名前五的城市为:广州、东莞、郑州、宁波、深圳。从省会城市来看,2020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总额排名前五的城市为:广州、郑州、杭州、长沙、南京。

从增速来看,中西部地区跨境电商增速领跑全国。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增速排名前五的省份为:青海、贵州、江西、甘肃、新册。从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来看,2020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增速排名前五的城市为:嘉兴、温州、泸州、德宏俸族景颇族自治州、连云港。从省会城市来看,2020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增速排名前五的城市为:贵阳、沈阳、兰州、南昌、福州。

4.2 主要特征

4.2.1 疫情加速外贸企业线上化发展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线下贸易渠道受阻,许多外贸企业纷纷突破单一线下经营模式限制,通过入驻跨境电商平台、开设独立站、参加在线展会、丰富数字营销场景等方式,加快向线上迁移,融入外贸数字化生态体系。亿邦动力研究院《2020中小企业跨境电商白皮书》显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84%的受访外贸企业选择通过线上化的方式开展海外营销。

4.2.2“宅经济” 催生跨境消费新热点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美国、欧洲、东盟等主要贸易国和地区实施“居家隔离”等限制外出政策。居家办公和居家生活推动“宅经济”兴旺,跨境电商较好地满足了海外消费者需求,实现了快速增长。阿里巴巴国际站数据显示,2020上半年,“宅经济”相关商品品类同比增长89.3%,家用电器、个人护理、室内运动娱乐等品类表现突出。亚马逊和财新智库联合发布的《2020中国出口跨境电商趋势报告》显示,疫情期间,“宅经济”相关的家居与厨房用品、宠物用品、室内运动、远程办公等需求快速增长,拉动跨境电商新品类销售异军突起。

4.2.3 跨境电商渠道日渐多元化

随若大型跨境电商平台流量红利减弱,企业加速利用新技术创新业务模式,跨境电商渠道也愈加多元。一方面,在跨境电商流量碎片化趋势、建站工具逐渐成熟、避免平台规则限制等因素作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独立站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逐渐兴起。亿邦动力数据显示,25%受访的跨境电商卖家已经开设独立站,另有25%受访的跨境电商卖家表示正在筹划建立独立站;平均每个卖家运营的站点数为3.56个。另一方面,一些国外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等也相继推出电商功能,吸引国内跨境电商企业入驻。此外,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一些跨境电商平台和传统展会企业还创新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云展会”平台,帮助外贸企业获得海外订单,这将为未来跨境电商的发展创造新的赛道。

4.2.4 海外仓成为保障跨境供应链畅通的重要力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跨境直邮模式遭遇严重阻碍,相比之下,海外仓模式具有提前备货、配送时效高、本土化服务、供应链保障等优势,受到越来越多跨境卖家的欢迎,海外仓规模实现迅速增长。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底,跨境电商海外仓数量超1800个,面积超12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达80%,主要分布在俄罗斯、日本、韩国、美国、欧洲、东南亚、中东等国家和地区,成为支撑跨境电商发展、拓展国际市场的新型外贸基础设施。与此同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挑战,企业还利用海外仓在品牌推广、多元化服务、本地化经营等方面积极探索,实现物流效率和购物体验双重优化,提升中国产品和企业形象,助力中国品牌更好扎根当地。如,一些企业利用配套建设的海外展示中心,协助中小企业开展品牌宣传活动;一些企业布局”门到门”业务,在海外市场实现尾程配送“两日达”或者“三日达”还有企业提供售后维修服务,帮助部分跨境电商商品实现二次销售,降低因退货带来的成本。

4.2.5 跨境支付国际化和合规化进程提速

随若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跨境支付规模也实现快速增长,国内跨境支付企业加快走出国门,跨境支付行业合规化进程加速,对整个跨境电商行业的服务能力持续升级。一是跨境支付规模持续扩大。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数据,2020年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处理业务220.49万笔,金额45.2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02%和33.44%。二是支付企业境外业务快速发展。随若对跨境支付服务要求的提高,国内支付企业不断加强与境外电商平台联通,加快走出国门、融入全球市场。三是跨境支付业务准入进一步规范。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截至2020年3月,约有15家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获得《跨境支付许可证》,新政策的出台将推动整个跨境支付市场朝若更加规范、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4.3 政策环境

4.3.1 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支持不断强化

1. 国务院相关政策

2020年,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商发展,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并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稳外贸工作座谈会上多次强悯推动跨境电商发展。2020年以来,国务院出台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跨境电商综试区扩容。2020年4月27日,国务院决定再设雄安新区等46个综试区,推广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有效做法,同时实行对综试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研究将具备条件的综试区所在城市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至此,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已达105个。

二是优化国际市场布局。主要涉及支持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发展和海外仓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国际物流供应链建设,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业务;支持企业利用线上展会、电商平台等渠道开展线上推介,促进展会模式创新,推进“线上一国一展”等。

三是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竟争,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竟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国家部委相关政策举措

2020年,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曼延所带来的冲击,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扩容、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新优化监管措施、拓展物流通道、结汇市场放开等跨境电商相关政策文件。

一是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2020年1月17日,商务部联合六部委发布了《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将石家庄等50个城市(地区)和海南全岛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至此,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可按照《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二是鼓励跨境电商新模式发展。2020年2月18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指导跨境电商综试区提供海外仓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利用海外仓扩大出口。支持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探索试点市场闭市期间成交新渠道。

三是创新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2020年6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创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增设了9710、9810贸易方式,在北京等10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将跨境电商监管创新成果从B2C领域推广到B2B领域,并配套通关便利措施,试点企业可适用“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便利退货”等措施,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商领域优进优出取得实质性进展。2020年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在原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

四是完善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退货监管。在出口方面,2020年3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支持零售出口、特殊区域出口、出口海外仓三种模式开展退货,探索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道,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的问题。

在进口方面,2020年3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退货商品责任主体,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时限从30天延长至45天,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导致的物流延迟等影响,助力企业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五是拓展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航班停航、减班,传统运力骤减,运输时效大受影响,海关总署通过增设班列、开通临时邮路等方式,为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2月24日,海关总署出台十条措施助力中欧班列发展,支持利用中欧班列运力开展跨境电商、邮件等运输业务。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数据显示,2020年,开行中欧班列1.24万列、发送113.5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50%和56%,综合重箱率达98.4%,通达欧洲城市90多个,涉及20余个国家,战略通道作用更加凸显。疫情期间,海关支持邮政部门开通进出境临时邮路,累计开通临时出境口岸15个、临时进境口岸13个,积极疏运进出境邮件和跨境电商商品。

六是结汇市场放开市场准入。2020年5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明确支付机构可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企业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个人外汇账户收汇进一步放开。

4.3.2 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机制逐步完善

1. ”丝路电商“合作持续深化

2020年,中国与22个“丝路电商”伙伴国紧密联系,电商协作抗疫亮点突出,“丝路电商”已成为国际数字经贸合作的新渠道。

一是加强电商抗疫合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初期,在我国急需抗疫物资的情况下,“丝路电商”伙伴国全力协助跨境电商平台运营,保持对我国抗疫物资的供应。随着我国疫情获得控制,企业复工复产,商务部推动电商企业利用采购渠道和物流网络优势为相关国家提供抗疫物资保障,满足各国抗疫需求。同时,商务部积极提供政策指导,持续更新192个国家和地区防疫管控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做好服务保障。

二是穷实合作机制。2020年6月18B,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级别视频会议上,来自25个国家的外长或部长级官员及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官员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级别视频会议联合声明》,确认在疫情冲击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各国需要加强在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合作,并在电子商务领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20年1月13日,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与22个伙伴国共同召开了“丝路电商”总结交流会,总结合作成果,分享合作经验,商讨2020年工作计划,务实推进“丝路电商”合作。此外,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分别与阿联酋、哥伦比亚等国召开双边工作组视频会议,与乌兹别克等国举办线上研讨会和圆桌会,加强政策沟通和协调,在电商促进数字减贫等方面深入交流,推进在政策沟通、企业对接、信息共享人才培训和联合研究等领域的合作。

三是推进地方合作。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分别在北京、河南、福建、广西等省市举办“丝路电商”论坛、政企对话会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邀请伙伴国驻华使馆国际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商协会代表等参加,围绕“丝路电商”合作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新方向等议题,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就促进地方合作和产业对接、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展开交流和研讨。

四是创新能力建设。商务部与伙伴国共同创办“丝路电商”云上大讲堂,组织国内专家为伙伴国政府官员和电子商务从业者直播授课,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发展趋势、创新实践和实操技能等内容。针对伙伴国特色产品,特别邀请农特产品社群电商、直播电商等领域专家,围绕拓展中国和国际市场进行研讨和交流。自2020年四季度启动以来,“丝路电商”云上大讲堂已举办35场,在线精品课程观看超过10万人次。

五是创新合作模式。商务部与伙伴国共同打造合作亮点,推动双边合作成果加速落地。支持意大利、俄罗斯、智利等国在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开设国家馆,帮助其企业和产品快速进入中国市场。第二届“双品网购节”活动期间,专门设置伙伴国专题,意大利、奥地利、新西兰、柬埔亲、卢旺达、智利、巴西、哥伦比亚等伙伴国驻华使节以视频等新媒体方式,推介本国特色产品,便利国内消费者买到全球好货,助力国外品牌直接进入中国市场,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2. 电子商务规则构建取得积极进展

商务部积极推进自贸协定电子商务议题谈判,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柬自贸协定中——新自贸协定升级等多项电子商务谈判。其中,RCEP电子商务东是首次在亚太区域内达成的范围全面、水平较高的电子商务规则成果,涵盖了丰富的促进电子商务应用和合作等相关内容,主要包括促进无纸化贸易、推广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在线消费者权益、加强针对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的监管合作等规则,协定各方还就跨境信息传输、信息存储等问题达成重要共识,这将极大的促进区域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也为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创造重大机遇。加强多边和区域机制电子商务议题磋商,电商抗疫保供、互联网司法等中方实践成为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最佳实践案例。

4.3.3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制度创新

1. 推进跨境通关便利化

2020年,跨境电商综试区通过技术创新、功能升级、优化流程等方式来提升商品关检效率。例如,广州“单一窗口”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全国首个电商出口退货功能,推出零售进口申报清单修撤单流程简化、商品入区单自动化审核、物流辅助系统对接跨境系统、商品24小时自动出区放行等海关通关流程,减少人工干预与审核环节。南京海关以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为契机,创新采用“拼箱出海”查验方式,首开全国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监管的先河。河南开发“单一窗口”快件通关辅助系统,与郑州邮政口岸通关系统实现对接,帮助郑州邮政口岸同时开展国际邮件、国际快件、跨境电商三种业务模式,实现了“三关合一”,大幅提升了企业的通关时效。此外,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成都、宁波、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地还设立防疫物资“绿色通道”,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快速通关。

2. 畅通跨境电商物流通道

2020年,跨境电商综试区大力发展国际物流,启动跨境公共分拨中心,加快完善跨境物流体系。在国际物流方面,郑州、长沙等地开通了至美国的跨境电商专线包机,石家庄开通首条至欧洲全货机航线。厦门探索“跨境电商出口十海运直航”的创新性跨境物流整合方案。宁波开通中欧班列邮铁出口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邮海联运通道,有效缓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电商出口物流运输瓶颈。在分拨中心方面,广州启动全国首个跨境公共分拨中心,实现多个保税仓发出的进口包裹首次实现统一申报、统一集包分拨,每天可节省4小时调拨时效,进口“夜包裹”仓内发货可提前一天。

3. 升级配套公共服务

2020年4月9日,杭州综试区云发布首批遍布全球的95个海外服务网络试点企业,搭建海外合作园区、海外仓、境外合作站点、海外合作中心“四位一体”的跨境电商海外服务网络,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提供品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物流仓储、退换货等全流程的本土化服务。2020年6月11日,宁波综试区成立中国(宁波)跨境电商出海联盟,联盟由22家单位共同发起,涵盖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大型工厂/工贸一体企业、高校、服务商等,旨在加强企业抱团互助、纾困突围,加快开展跨境电商应用,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4. 创新跨境电商发展模式

2020,跨境电商综试区根据自身发展特征不断创新跨境电商发展模式,为全国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新动力。杭州在全国首创保税仓直播直发模式,打造全国首个跨境保税仓直播基地;首创“保税进口十零售加工”进口模式,将海外的成品终端加工前置到保税区内。重庆实现“前店后仓十快速配送”创新业务落地,消费者从下单到提货仅需10分钟。海口海关叠加运用“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和“商品保税展示交易”政策,在综保区试点实施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业务,实现多种贸易形态货物在特殊监管区域内一站式完成状态互转。

4.4 挑战及趋势

4.4.1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挑战

1. 疫情暴露供应链抗风险短板

2020年,全球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带来一定影响。疫情期间,大量的跨境电商企业面临订单量下降、退货率上升、货源紧张、物流成本上升等问题,一些资金能力有限、运营水平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的跨境电商企业被淘汰出局。受疫情期间订单下降、退货、交货履约不及时等综合因素影响,部分跨境电商企业在电商平台上的排名及流量出现普遍性下滑,这对后疫情时代的企业运营造成了非常大的挑战。从总体上看,尤论是货源紧张、订单减少、物流链条不畅、经营模式单一还是融资渠道受阻,这些跨境电商企业在疫情中暴露出的短板,凸显了整个行业的供应链抗风险能力的不足,此次疫情进一步加速了跨境电商出口行业的洗牌,如何提升供应链的风险防控能力成为值得跨境电商企业关注的新挑战。

2. 贸易摩擦增加企业经营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际政治环境B益复杂,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盛行,贸易摩擦逐步升级,部分地区国际贸易环境持续恶化,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和跨境电商发展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如自2020年7月31日特朗普政府威胁封杀TikTok到2020年8月5日宣布实施“净网”计划,中国四家在美电信运营商面临关停风险,TikTok、微信等多家中国信息服务商遭遇美国政商两界的双重围堵;印度政府大范围禁用中国企业所开发的应用程序,自2020年6月以来,先后4次强制267个中国应用程序下架,其中不乏多款跨境电商类应用,如速卖通、ClubFactory、Shein等。这些打压和限制中国领先技术和科技企业发展的行为,将给我国电商企业全球化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3. 行业规范化依然面临挑战

2020年,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下,作为新兴业态,跨境电商蓬勃发展,但涉及知识产权、数据安全、平台垄断等领域的规范性问题频发,行业合规性依然面临挑战。从国际来看,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的《2020年假冒和盗版恶名市场报告》,美国将39个在线市场和34个实体市场列入恶名市场,其中包含敦煌网、淘宝、拼多多、微店等多家中国电商企业;亚马逊在法国因涉嫌违法收集用户隐私推送广告被罚款3500万欧元,在美国被裁定存在垄断行为,还面临来自欧盟、英国等地区的反垄断调查的压力。从国内来看,假冒伪劣、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问题依然考验国内跨境电商平台的诚信经营与正当竞争水平。随若各国针对数字经济领域的监管愈加严格,跨境电商合规化运营迫在眉睫,企业应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加速合规性审查,推动跨境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4.4.2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

1. 跨境电商数字化服务市场潜力巨大

近年来,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推动跨境电商快速迭代创新,还催生了跨境电商服务新领域,如跨境支付服务、海外仓服务、跨境电商语言服务、跨境数据服务等。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导致各领域中小外贸企业遭受巨大冲击,但同时也加速了中国外贸数字化转型的进程,激发了企业对跨境电商数字化服务的需求。此外,民营企业是中国最大的出口主体,而在民营企业中,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基于传统经营模式的中小外贸企业,整体数字化程度低,在疫情中暴露出来的经营短板,正是跨境电商数字化服务的发力点,这将为跨境电商数字化升级服务市场提供极大的空间。

2. 跨境电商B2B迎来新机遇

近年来,跨境电商B2B领域利好政策频出,跨境电商综试区扩至105个,自第三批综试区创建以来,国务院明确要求综试区建设要若力在跨境电商B2B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措施。海关总署更是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增列了专门监管方式并配套通关便利化措施,实质性推动跨境电商B2B健康快速发展。在市场层面,跨境电商相关的海关通关、跨境物流、海外仓、支付结算、代运营、海外营销、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也快速发展,跨境电商服务生态日趋完善,跨境电商B2B模式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新国货”品牌模式向海外复制驶入快车道

从国内来看,得益于我国网络零售市场发展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目前,已经有一批高品质高颜值的“新国货”品牌快速崛起,逐步形成了“品牌电商化”的发展模式。以李子染、花西子等品牌为代表,正在加速向海外复制,为更多中国品牌出海提供了良好示范,也带动越来越多的“新国货”借力跨境电商,走上“国内打造十海外复制”的品牌出海之路。从国际来看,疫情导致全球经济衰退,海外很多国家会迅速地进入消费分级的阶段,不同的消费群体对于新产品、新供口、新品牌的需求将有一个井喷式爆发增长。同时,得益于中国疫情防控成效卓著,中国的供口在全球结构性市场中的地位将进一步加强,国货出海将迎来重要的窗口期。